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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下发农村发散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苏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苏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下发农村发散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苏州地区农村散装水泥推广,苏州市散办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巩固农村发散成果创新农村发散模式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各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在新一轮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加大农村发散力度,扩大农村发散范围,创新农村发散模式,强调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农村发散模式,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苏州市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进程,各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充分了解本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创新农村发散模式,适时出台相应的办法,使其更好地适应和支持当地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是完善农村发散管理体系,强化“三级联动”服务机制。自2008年我市“创建农村示范县”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后,各地的发散工作已全面向农村延伸。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发散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各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市、(开发)区和街道、乡镇的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市、(开发)区、乡“三级联动”网络,进一步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实施考评激励机制,使农村发散工作更好地贯彻下去。

  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点建设。要针对农村建房的特点,尤其在统一规划,分散建造点上投入必要的发散设施设备,保障农村散装水泥的供应。

  四是理清工作流程,合力促进发散工作。我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进程中提出了“三个集中”即: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根据三集中建设方向,理清工作流程,制定规划和措施,从建设报批环节入手,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和沟通,争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市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五是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农村发散工作影响力。各市、区散装水泥办公室要根据乡镇特点,在人口相对集中地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意义,宣传使用散装水泥能给农民带来的经济效益,提高农民使用散装水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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