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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指南》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京混凝土协会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指南》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随着我市混凝土行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实现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要求越发迫切,各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在厂区建设和日常生产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的内容纳入企业管理体系范畴。为了积极提升南京市混凝土行业的整体形象,迎接2014年“青奥会”的召开,本协会经过调研,编制了《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指南》,就混凝土生产厂区的基建、设备设施选用、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各企业在厂区新建、改扩建及生产过程中除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外,还应参考执行本指南的要求。

 

  附件:《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指南》


南京混凝土协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指南

1、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的地面应采用不起尘的硬化地面。

2、混凝土搅拌站(楼)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主体部分应密闭,其内部应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采光。搅拌主机卸料口下的空间应封闭,并保持墙面、地面的清洁。

3、粉料筒仓应设有收(除)尘装置,除吹灰管及收(除)尘器出口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露,进料口应有必要的管理措施,上料过程要有专人监控,防止粉料泄露对环境造成污染。

4、液体外加剂的储存、输送应采取密闭和防渗漏措施。

5、骨料堆场应采用全封闭式,料场及配料机构(地仓)须一并封闭,高度应能满足装卸料、配料的要求。地面为硬地面,并设置有排水(污)沟,防止积水(污)。

6、生产、运输过程应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运输设备。在粉料运输车气送粉料时,宜采用混凝土公司内压缩空气输送,以避免使用车辆本身发动机输送引起的噪声。

7、企业应配备有砂石分离机等废料回收处理设备,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使用经回收后可再利用的材料,减少排放。

8、搅拌机、搅拌运输车的清洗废水及厂内回收废水不得无序排放,应配备相关设施,对污水进行沉淀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入排污管道。沉淀池应及时清理,清理物需及时运走。

9、混凝土搅拌厂、输送泵等车辆进出厂区应保证车辆清洁,杜绝跑冒滴漏。清洗车辆时宜选用污水池中的沉淀水或循环污水清洗,避免使用大量清水清洗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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