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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力更生 水泥供给侧改革晚到但不缺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范超 李金宝
核心提示:自力更生,水泥供给侧改革晚到但不缺席。上半年水泥产量同比增长3.2%,6 月份单月产量同比增长2.6%,地产、制造业、民间投资回落为主要拖累因素,基建投资独挑大梁(1-6 月份同比增长20.9%,增速较1-5 月环比提升0.9 个百分点),但独木难支下需求较难看到显著改善,我们判断接下来水泥市场的变化更多来自9月份左右启动的季节性需求和供给侧改革的加快推进。

事件描述


近日,中国水泥协会针对《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向各省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多项水泥行业意见和呼吁:


7 月13 日《关于设立水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意见函》;7 月14 日《关于报送全面推行错峰生产的政策建议函》;7 月15 日《关于报送推进大企业间产能互换的政策建议》;7 月15 日《关于2020 年前严禁新增水泥生产线呼吁书》。


事件评论


专项资金兼具强制性和可行性。专项资金意见函提出,若以80%为合理的产能利用率,同时85%以上的熟料生产企业实现盈利,意味着未来五年全行业需要淘汰和压减的水泥熟料产能约为3.9 亿吨,需要安置的职工人数约为13 万人,为补偿关闭生产线带来的职工和经济损失,按每吨熟料平均补偿不低于50 元,则需要筹集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00 亿元以上,征收对象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可采取的征收方式为电费加价(水泥熟料生产线按每度电加价不低于0.11 元,完整水泥生产线每度电加价不低于0.07 元)。同时,为落实专项资金的使用,意见函明确提出了适用范围(强制淘汰的不予补贴)、跨省区使用专项资金(考虑到区域差异)、早退多补晚退少补(鼓励主动退出)等原则,兼具强制性和可行性。


错峰生产亟需政府有效引导。错峰生产建议函广泛征求了水泥企业意见,并细化具体实施要求、明确监督管理机制、制定相应处罚条款,以形成长效机制,例如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取消税收优惠政策或诚信企业认定、增设排污费加倍收取标准、将错峰生产列入阶梯电价范围等。


产能互换目标明确,创新之举需要政府企业间、地区间的协同和合作。产能互换意见函提出到2020 年实现各省区内前2~3 家大企业的水泥市场集中度达70%以上,全国水泥CR10 占60%以上,建议采取以下步骤:1)2016 年底完成产能布局及企业产能留存规划工作;2)按规划进行区域产能互换及退出;3)加强对水泥粉磨企业的质量监管;4)市场有序互换。


产能互换既有政府规划,也有市场互换,更多依靠政府企业间、地区间的协同和合作。


严禁新增产能呼吁强烈。此份呼吁书来自水泥行业产能排名前50 家大型企业、中国水泥协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水泥(建材)协会。2016 年上半年全国新点火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共有8条,合计年度熟料产能1085万吨,此外还有3 条生产线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但尚未点火,预计下半年将有2500万吨左右的产能释放。若新增产能得不到遏制,水泥去产能进度就只会停滞不前,严禁新增产能是去产能的前提,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自力更生,水泥供给侧改革晚到但不缺席。上半年水泥产量同比增长3.2%,6 月份单月产量同比增长2.6%,地产、制造业、民间投资回落为主要拖累因素,基建投资独挑大梁(1-6 月份同比增长20.9%,增速较1-5 月环比提升0.9 个百分点),但独木难支下需求较难看到显著改善,我们判断接下来水泥市场的变化更多来自9月份左右启动的季节性需求和供给侧改革的加快推进。


尽管产能过剩不如煤炭、钢铁严重,但大企业对供给侧改革的意愿也是强烈的,从中国水泥协会联合大型水泥企业提出的专项资金、错峰生产、产能互换、严禁新增产能等建议可见一斑,市场“自力更生”寻求突围,水泥供给侧改革推进加快。


风险提示:水泥需求持续下滑,供给侧改革推进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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