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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规模!环保部抽调5600人督查京津冀大气污染,化工企业尤其注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转载
核心提示:环保部4月5日宣布,将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同时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日,环保部发布2017年3月和第一季度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

环保部4月5日宣布,将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同时在京召开视频会议,对督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同日,环保部发布2017年3月和第一季度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情况。


这也是环保部首次单独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什么是”2+26“?


“2+26”指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8个城市。


分别为:

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


5600人对“2+26”城开展强化督查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8日在会上表示,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以来,大气污染恶化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各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好转。


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走访检查的单位和企业共有8500余家,其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就有3119家,占比约三分之一。


因此,环保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将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据介绍,此次强化督查主要对7个方面进行督查,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


首次发布京津冀及周边28城空气排名


“2+26”城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


4月5日,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2+26”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0.9%,同比上升20.6%。没有出现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PM2.5和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7.9%和29.1%。


纵观整个第一季度,情况不容乐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7%,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103g/m³,同比上升12.0%。这对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来说,并不是个好消息。



■解读


为何启动一年的强化督查?


大气治理面临如何将措施落到实处的最大难题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政府压力传导不畅,环境监管存在盲区,污染企业主动治理差,特别是企业存在对付与侥幸心理。


陈部长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燕山石化发现问题就很好地验证了这点。目前大气治理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将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这次大规模督查是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加码一年,层层传导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与动力,督政与督企并重,确保工作分工真正落地见效。持续一年的更大范围强化督查,相信会取得更佳更持久的督促效果。


为何单独发布“28城”排名?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整个区域空气质量


环保部监测司副司长吴季友解释说,京津冀是全国污染最重的区域,这“2+26”个城市均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污染程度高,大气治理任务重,城市间空气质量相互影响。


单独发布该区域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目的就是推进这些地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而改善整个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


吴季友还表示,单独公布这“2+26”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和排名,不会影响此前一直公布的全国空气质量状况(338个地级市)和74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


化工企业需格外注意


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日前公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要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北京、天津、石家庄等13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


北京:2017年年底前清理整治5000家“小散乱污”企业;

石家庄:10月底前基本完成取缔工作,涉及1834家工业企业;

河南:5月31日前将整治取缔27300家“小散乱污”企业;

晋州:预计6月30日前,取缔36家“小散乱污”企业;

武安:9天取缔170家“小散乱污”企业;

淄川:整治254家“小散乱污”企业;

长治:7月底前不达标“小散乱污”企业全部关停取缔;

西安:政府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总数量40%的整治任务;

济宁:6月底前完成取缔50%以上“小散乱污”企业,9月底前全部清理整顿完毕,10月起进行检查验收;

山东:6月底前将完成全部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力争完成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台数达到80%左右。



整治取缔的重点是铸造、耐火材料、有色熔炼加工、丝网加工、轧钢、化工、橡胶生产、制革、陶瓷烧制、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究竟检查什么?


环保大检查的四项重点


①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②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③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④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请重点关注这29点: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也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6、偷排废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8、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9、粉尘污染;

10、未公示环评;

11、无环保审批手续;

12、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13、违法建设;

14、私设暗管排污;

15、煤渣到处飘散;

16、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7、无废水回收系统;

18、未办理取水许可;

19、没有亮照经营;

20、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21、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22、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23、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24、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25、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6、排污许可证过期;

27、非法生产;

28、过滤池COD超标;

29、无排污许可证。


工厂有以上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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