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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不报?这家水泥企业涉嫌瞒报两起安全事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都市早闻
核心提示:福建省永春县美岭水泥有限公司涉嫌瞒报两起安全生产事故。据报道: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负责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政府和安监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分析和责任认定、划分、处罚等,而是马上跟死者家属以高额的赔偿费达成私了协议企图把此事隐瞒下来,以息事宁人。

福建省永春县美岭水泥有限公司涉嫌瞒报两起安全生产事故。


据报道: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负责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政府和安监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展开调查、分析和责任认定、划分、处罚等,而是马上跟死者家属以高额的赔偿费达成私了协议企图把此事隐瞒下来,以息事宁人。



事故一:遇难者王从宽,男,汉族,年龄53岁,出生地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宝镇,于2020年7月2日午班1点多钟,因美岭水泥公司铅坑石灰岩矿巷井内,巷井里顶板塌方砸压而死,事发后美岭矿方将遇难者家属安排在德化县阳光大酒店处理高额赔偿封口后,遇难者就在德化火葬场进行火化,最后事故私了赔给遇难者家属金额120万。


事故二:遇难者罗跃强(膝下两儿子,大儿子6岁小儿子4岁)男性,汉族,35岁,户籍地址:四川省钧连县武德乡小寨村2组29号。于2020年8月16号8点45分左右,因美岭水泥公司铅坑石灰岩矿巷井里顶板塌方砸压而死,其老婆姓名赵长翠,29岁。


美岭集团将遇难者家属安排在德化县阳光大酒店处理高额赔偿封口后,遇难者就在德化火葬场进行火化,最终事故私了赔给遇难者家属金额153万人民币。


接到举报后,记者于2020年9月15日将这两起涉嫌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材料转给了福建省永春县相关部门。


应急管理局潘副局长回答:企业负责人称没有发生任何事故。


坚决打击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和瞒报责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须在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上报,否则将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送往司法机关。目前,国家对企业瞒报死亡事故的打击力度逐年加大,福建省永春县更是对死亡瞒报责任事故为零容忍。


在如此重压之下,发生死亡事故后,不主动向相关部门上报,并举一反三,从安全生产大局出发,积极自查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漏洞,,而是顶纪违法,瞒报死亡事故。一个矿难事件的瞒报,背后肯定隐藏着太多鲜为人知的过程,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过问严查。


从大的方面讲,该企业的行为是对法律的挑战,从企业内部来讲,由于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不利于隐患的消除,为何事故连连,又为何连连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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