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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泥厂竟诱骗8名智障人员,老板全家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潇湘晨报
核心提示:2020年8月17日,一名智力残疾的刘姓男子在路人的帮助下,向安徽省明光市公安局报案,称在一家水泥制品厂里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男子的报案揭开了这家藏在小村子旁、选址偏僻的水泥制品厂的真面目。厂子的老板姓陈,他与妻子在16年里先后收留、诱骗8位流浪智障人士进厂务工,工人们拿不到分毫报酬,所幸被当地警方及时解救。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陈某等4人因强迫劳动罪获刑。


2020年8月17日,一名智力残疾的刘姓男子在路人的帮助下,向安徽省明光市公安局报案,称在一家水泥制品厂里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


男子的报案揭开了这家藏在小村子旁、选址偏僻的水泥制品厂的真面目。厂子的老板姓陈,他与妻子在16年里先后收留、诱骗8位流浪智障人士进厂务工,工人们拿不到分毫报酬,所幸被当地警方及时解救。


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陈某等4人因强迫劳动罪获刑。


4月29日,记者联系到水泥厂所处村子的一名村干部。他透露,水泥厂一直是不与外界接触的,整个就是封闭状态。


当地村民也告诉记者,大家都知道有这家水泥厂的存在,但是其他的情况都不清楚。


【1】8人遭水泥厂强迫劳动被民警解救,并获40余万劳动报酬


2020年8月17日,明光市公安局接刘某举报称:明光市客松客建水泥瓦厂老板陈某及其家人长期限制工人人身自由,强迫工人劳动,且不支付报酬。


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现场,对客松客建水泥瓦厂进行检查,发现有7名工人被陈某等人控制躲避检查,7名工人衣着破旧、神情呆滞。后民警现场口头传唤陈某等人到该局接受调查。


陈某与其妻子蒋某自2000年以来一直从事土瓦烧制作坊,2016年注册成立了明光市客松客建水泥制品厂。其中,陈某全面负责该厂的生产经营管理;其妻蒋某负责洗衣做饭、看管工人;其长子负责送货运输,其次子负责技术生产,该二人同时还安排工人干活和对工人进行看管。


陈某等人的诱骗之路,就是从刘某上门务工开始的。刘某称,2004年,他在找工作时遇到了陈某,在陈某许诺的“包吃包住、一年一万五”的吸引下,刘某开始给陈某干活。刘某曾离开过,又回到了陈某的厂子,可第二次的遭遇却截然不同。


陈某承认,2006年时,刘某去掉日常开销,年底还能剩四五千元现金。2015年,刘某再次来干活时,每个月只能拿到百十元钱,从2015年到2020年,五年都没有被允许回家。


陈某夫妻发现,因为刘某系智障人士,不懂如何讨要工资,他们使用刘某务工多年,仅需要支付刘某少量工钱。尝到甜头后,2016年至今,他们先后哄骗刘某等8人到厂内务工。经鉴定,8名工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


一名曾在陈某的水泥制品厂工作过的正常员工透露,厂子的生意不错,每天都生产四千块水泥瓦。2017年的时候,他的工资是一天110元,到了2019年,他的工资涨到了一天160元。


也就是说,按照陈某的说法,刘某等智力障碍员工,工作量比智力正常的员工要大,却没有收入。拿到过微薄收入的刘某,他干满一个月,不如别人一天的收入高。


刘某务工十余年仅收到数千元工资,张某无偿做工十余年、魏某无偿做工三四年……


事发后,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函,按照明光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出刘某等8名工人最低劳动报酬合计40万余元。


【2】村干部:厂子地址偏僻,一直是“封闭”的状态


这样一座厂子,为什么在当地存在多年,却一直没有人察觉到异样?


判决书显示,陈某成立的这家水泥制品厂位于某村104国道东侧路旁,地处偏僻。陈某一家人一旦在104国道或者家门口发现智障人士,便连哄带骗将对方诱骗进厂。


为防止工人逃跑,陈某晚上会将八名工人分别锁在没有厕所的地下室睡觉。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及手机拍摄视频显示,客松客建水泥制品厂工人居住的地下室及简易钢瓦房空间狭小、环境脏乱差,地下室及钢瓦房的窗户均安装有防盗窗,门锁均位于房门外侧。


工人的饭菜中,荤菜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有,平时亲戚朋友办宴席时,蒋某的家人会带桶过去装剩菜回来给工人吃。工人们穿的衣服都是从外面买便宜的旧衣服,也有家人不穿的旧衣服。


这个厂子,在外面的人看来,更是一个孤岛般的存在。


当地村子里的村民都清楚厂子的存在,但对于厂子里面的具体情况,却都不清楚。


记者辗转联系到该村的一名村干部。他透露,陈某的水泥厂就是一个大院子,与外界接触甚少,除非有人亲自去买瓦。但陈某长子负责厂子的运输,所以基本没有外人去过,外人也不清楚里面是怎么干活,是哪些人干活,有多少工人干活,因此厂子整个就是封闭的。


【3】水泥厂老板一家四口因强迫劳动罪获刑


刘某称,他之所以会从厂子里跑出来,是因为当天做事出错,被老板娘责打,于是趁着夜里换班时逃走。


判决书中显示,陈某、蒋某也对殴打工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一名被诱骗到水泥制品厂的王姓男子称,老板一分钱都没有给他,“我们提出想离开,有时老板会劝我们,有时就打我们,后来我们害怕了,就不敢再讲走了。”


王某在水泥制品厂无偿做工三个月。4月30日,记者联系到王某所在村子的一位村干部。他透露,王某在智力上有残疾,但是王某离开家很多年了,不清楚王某现在有没有回到村子里。记者试图联系王某的亲生哥哥,但一直无法取得联系。


判决书显示,安徽省明光市法院一审以陈某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蒋某犯强迫劳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两人长子、次子犯强迫劳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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