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建股份”)签署《收购协议》。根据协议,中建股份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中建总公司持有的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建工”)8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收购完成后中建股份共持有新疆建工85%的股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新疆建工15%的股权。
鉴于新疆建工持有本公司50.79%的股份,是西部建设的控股股东,中建股份对新疆建工的本次收购已构成对我公司的间接收购。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中建总公司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收购行为的审核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中建股份目前正在研究涉及本公司的重组事项,拟以本公司为平台将下属预拌混凝土业务进行整合。为避免本公司股价异动,已经申请对西部建设进行停牌。在研究明确方案后,相关方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二、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相关方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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