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马汽车(600375)近日,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11 年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科高[2012]1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本公司及华菱汽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分别为GF201134000213 和GF201134000128,有效期均为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本公司及华菱汽车自2011年1 月1 日起三年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1 年本公司及华菱汽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本公司及华菱汽车2011 年度经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