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环保企业可减免税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5-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陈筱红
核心提示:环保企业可减免税收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加强企业对资源的综合利用,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包括利用三废等取得的收入给予适当的减免税优惠。”在“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峰会”上,国家财政部副部长介绍了国家财政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情况和设想。

  楼继伟在发言中表示,为了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中已经建立了一些侧重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相关税种,比如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近年来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些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和保护资源能源的税收政策。比如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三废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者是免征所得税;对于企业用垃圾发电和混凝土回收利用的实现增值税的递退政策;对综合利用发电、风力发电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减半的政策等。

    同时他还表示,在企业两税合并的改革中,我们已经设想为鼓励企业保护环境,将引进一些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环保要求和安全生产标准,为鼓励企业增加环保安全生产设备投入,对企业构筑用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给予投资抵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于控制资源产品的出口的企业,将会降低以至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退税率。另外,我们还将积极研究修改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等方面的税法和税收政策。

    楼继伟表示,国家财政部还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资源勘察和示范工程等。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