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砖,最迟2008年年底将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各地市“禁实”期限也已确定。这是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获得的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转发了河南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城镇建设工程中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意见的通知》,对河南省各地市“禁实”最后期限作了具体规定:焦作市为2005年7月1日,新乡市、开封市为2006年1月1日,洛阳市、平顶山市、鹤壁市为2006年7月1日,安阳市、许昌市、溪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济源市为2007年1月1日,濮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为2008年1月1日。通知要求,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禁实”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年底。全省2009年1月1日起在县以上城镇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并提出各省辖市按每年8%的比例逐年递减使用实心黏土砖,制定实心黏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或停产复耕计划。
郑州市城区已于2003年6月30日起实现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最近,郑州市人民政府也下发了通知,对“禁实”制定了“倒计时表”:巩义市、新密市、中牟县城区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上街区城区和郑州市中心城区“城中村”从2006年6月30日起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各县(市)、区所辖建制镇开始“禁实”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
河南省负责“禁实”工作的领导告诉记者:实心黏土砖烧砖取料时吞噬良田沃土,在烧制过程中,会释放出二氧化硫气体,污染环境。河南省建设厅在“禁实”阶段,将对超过时限继续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对“禁实”的城市提前一年开始巡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群众也可以直接扭打省墙改办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