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5-2008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导向目录》正式发布。今后,粘土砖、吸水率,10%的釉面地砖等7种建材将被禁用。
依据节约、环保、安全等几项根本原则,该《目录》将建设工程涉及的107种建材划分为推广、限制和禁止三种类型。其中,袋装水泥、混凝土复合膨胀剂、粘土砖、粘土陶粒及以粘土陶粒为原料的建材制品、含角闪石石棉的水泥制品、需现场计量、搅拌的胶粘剂、吸水率,10%的釉面地砖这7种建材被禁。
此外,立窑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等16种建材的使用被划定了各自的范围,属于限制使用。《导向目录》在使用(或限制使用)范围、推广或限制、禁用的原因,生效日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例如,粘土砖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原因为“该类产品破坏耕地,造成环境污染”依据京政办发(2004)49号文,禁止生产、使用。
区建委要求各建设施工总公司对所属企业在施工程的建筑材料使用管理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使用不合格或国家和本市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行为将依法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快我区推广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建材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