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中山市将对工程营运车辆实施交通管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11-0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山广播电台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中山市将对工程营运车辆实施交通管制
      中山市将对工程营运车辆实施交通管制,凡在我市从事运输砂、石、土的1.5吨以上工程营运车辆以及运输商品混凝土的工程营运车辆,必须到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凭通行证在规定的时间、路线内行驶。交通管制时间:中心城区从2005年11月5日起实施;各镇区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从管制时间起,未领取通行证的工程营运车辆,将按冲禁处理,市公安交警部门会依法对违者处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滞留机动车。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