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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网视点]混凝土质量监督问题刻不容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1-0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砼网视点]混凝土质量监督问题刻不容缓
    2005年,混凝土挥手告别了辉煌的一年,伴随着新年的钟声2006年混凝土行业又将迎来一个新的冲刺。

    回顾混凝土行业旅程的点点滴滴,“混凝土质量监督”这一迫切问题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混凝土质量监督”问题的解决成为新一年混凝土行业迈向成熟的必然途径。
    
    建筑业人士都清楚,一个工程所用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由此,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扎实过关成为了保证社会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问题。

    2005年,身先士卒的乌鲁木齐市就目前乌市大部分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隶属关系不确定、部分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管理不严谨、自检设备不全、生产过程控制薄弱、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等问题,出台了《乌鲁木齐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表明了要重视这一关乎社会安全的迫切问题。

    《乌鲁木齐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表示,乌市建委将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实施统一管理,如果首府生产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不仅生产企业要负责,而且还将追究对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

    该《办法》规定,今后,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向无《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购买预拌(商品)混凝土。

    乌鲁木齐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运达施工现场后,使用单位应组织验收。使用过程中,因使用单位掺入外加剂或掺和料等物质导致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改变而出现质量问题的,使用单位自己负责。

    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去的一年中,国家为了解决商品混凝土问题新发布了一系列管理政策法规与标准,有一部分明确规定了政府要对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测的要求。这表明了在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它不再只是影响搅拌站或企业个人经济利益的问题。新一年的到来,商品混凝土运行规模将更加壮大。这离不开行业法规的监督保护。相关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将为混凝土今年稳步发展迈向成熟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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