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质监字〔2006〕15号
各区县质监站、各混凝土公司及预制构件厂:
2005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厂,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为确保工程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涌现出一批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个人。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不断总结、完善、创新、提高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管理水平,市站决定,对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开创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工程质量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淄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OO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