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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捣乱还是水土不服 海螺水泥陷入质量纠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6-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对手捣乱还是水土不服 海螺水泥陷入质量纠纷

      问题水泥?

      2005年12月29日,广西南宁市中美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公司)通过经销商购进一批广西扶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扶绥海螺公司)生产的42.5标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用于公司综合楼建设。当晚,一辆车牌号为桂FC0989的卡车从水泥厂满载20吨当日生产的水泥开到中美公司工地,并卸下13吨海螺牌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到达后,施工方即开封,并连夜进行综合楼底层的天花板浇注。然而,第二天一早,中美公司总经理叶友青查看天面施工情况时大吃一惊:前一天晚刚刚铺上去的280多平方米的天花板上布满了一圈圈直径约6公分、呈蜘蛛网状的裂缝,有的地方还出现了凹陷。叶友青感到,投资13万多元建设的楼房天花板面临报废危险,而且总投资100多万、计划2006年5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的综合楼将因此缓建或重建,给公司造成更大损失。

      扶绥海螺公司和水泥经销商得知情况后,当即派代表前往察看。结果,厂方代表认定,天花板出现的问题不是水泥质量不合格引起,而是施工方使用不当造成的。

      为此,双方产生了纠纷。

      2006年1月12日,经协商,双方同意从中美公司施工剩余的水泥中抽样,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28天后,送检水泥检验结果是:合格。

      中美公司对检验结果不服,他们认为,送检的样品只在一包水泥中抽取,且样品基数只有6.9公斤,远远不能代表出问题的整批水泥。另外,有关方面没有采取封存形式送样,样品只是简单盛放在一只敞开的塑料袋中。

      2月13日,中美公司在质监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再次单独从剩余的水泥中抽样,以不报生产单位名称的方式把水泥样品送往同一监督检验站检验。这次检验结果与上次大相径庭:由于水泥初凝时间少于45分钟,按相关技术标准,这次送检水泥样品被判定为废品。

      面对两次截然相反的检验结果,中美公司向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了扶绥海螺公司。

      中美公司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称,2月24日,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两次通知扶绥海螺公司方面派代表协助取样,但是迟迟不见厂方人员踪影,等待近3个小时后,在扶绥海螺公司南宁经销商代表在场的前提下,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从中美公司所剩1.5吨水泥中抽样,并送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检验。

      3月3日,检验部门得出样品检验报告:因初凝时间少于45分钟,样品为废品。

      对手捣乱?

      对三次水泥检验结果,扶绥海螺公司分管营销和质量工作的韦炳炉副总经理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广西各水泥检验部门的检验水平和合法性,扶绥海螺公司并不表示怀疑。但是,鉴于后两次水泥取样检验时厂方无人在场,样品的真实性无从考证。因此,海螺公司只对第一次检验结果负责。

      扶绥海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席河说,作为中国知名品牌,海螺水泥质量完全经得起市场和用户的考验,因为目前海螺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是水泥行业中国惟一的驰名商标,今年出口任务达1600万吨。海螺水泥自身制定的产品生产一系列质量检测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水泥生产过程中16道严格的检测控制程序完全可以保证出厂水泥质量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一百。至于中美公司楼房问题,由于该问题并不影响到楼面的强度,因此海螺方面愿意帮他们作一些简单处理。

      在损失赔偿方面,自从该批次海螺水泥被怀疑出现质量问题后,扶绥海螺公司及其经销商先后有多批次人员到中美公司协调处理办法。海螺方面先是同意给予中美公司一定数额的赔偿,但前提是中美公司同意海螺公司在所余水泥中抽取样品再次检验,这个提议被中美公司拒绝,理由是水泥已过保持期。后来,扶绥海螺公司又提出愿意帮助把出现问题的楼房天面拆掉重建。

      到记者发稿时,扶绥海螺方面态度再一次变化,他们称自己水泥质量没问题,不予赔偿。扶绥海螺认为,目前该厂同一批号的水泥日产量达到1200吨,但至今除了中美公司外,没有收到其他用户的任何不良反馈意见。

      扶绥海螺公司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螺水泥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极有可能是竞争对手从中作梗,有意为难海螺。

      海螺水泥品质广西遭质疑,立即引起安徽海螺集团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先后有不同级别的集团管理人员、专家来到广西处理此事。由于海螺水泥属广西重点招商项目,广西方面也积极配合,寻求解决办法。

      水土不服?

      据了解,广西石灰石资源丰富,沿海、沿江、沿边区位优势明显,到广东、港澳、海南、云南、贵州和东南亚运输条件优越,相对广东等东部省市,广西的电力和劳动力价格较低,水泥单位平均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也较低,在周边省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广西已成为水泥行业“兵家必争之地”。

      广西在水泥制造方面的发展优势吸引了众多水泥巨头的目光,香港华润集团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安徽海螺集团先后于2001年和2003年进入广西。继华润、海螺两大巨头之后,2006年4月21日,又一水泥业大鳄——台湾水泥集团在贵港市举行台泥(贵港)水泥有限公司开工典礼,项目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两期工程完工后,每年可产水泥900万吨。

      业内人士认为,水泥巨头在广西竞争的成败得失,将会直接影响其水泥产品在华南、西南及东南亚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扶绥海螺水泥项目是安徽海螺集团在广西首批四个大型项目之一,首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于2005年8月正式点火投产。从而,继桂林海螺、兴业海螺之后,海螺集团在广西已有3个大型项目投产。

      目前在世界水泥行业排名前四的海螺集团,计划在广西扶绥建设3条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和16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利税2亿元,扶绥县将成为中国西部地区单产规模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

      “由于广西属于亚热带地区,气候温热,这里的部分用户可能对海螺水泥的使用及保存方法不尽了解……”广西扶绥海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席河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中美公司就此认为,如果是这样,那么责任也不应当由消费者来承担,海螺公司应当考虑到气候因素,开发出适合广西当地条件的产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广西知名水泥专家,在仔细分析了第三次检验报告后认为,本批海螺水泥之所以出现急凝情况,主要是厂方在生产工艺上存在问题,即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控温、控湿不严格,造成缓凝剂——石膏严重脱水,变成无水石膏,因此导致水泥在加水搅拌过程中急凝。

      该专家还认为,第三次检验报告中提到的“急凝”现象,严格来说应叫“假凝”,即水泥在第一次加水搅拌过程中,无水石膏遇水即变成二水石膏,因此产生“假凝”现象。此后如再加水,二水石膏吸水后,水泥又可搅拌浇注,但是这会对混凝土质量有所影响。

      另据南宁市江南区某搅拌站一位技术人员透露,海螺水泥发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厂方忽略广西炎热气候,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工业石膏代替天然石膏,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某些生产环节也存在技术控制不当。

      对此,扶绥海螺方面分管技术的领导强调,使用工业石膏生产水泥并不违法,国家相关标准是允许的。在广西亚热带地区气候环境下,使用工业石膏生产水泥对其质量有无影响,有待专家考证。但是,海螺方面目前已改用天然石膏。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海螺水泥出现问题已不止一次。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2005年,在海南省,广西兴业海螺公司生产的水泥因出现质量问题而遭巨额索赔。(此事件本报另有调查)

      此外,从去年12月底到今年初,南宁市的同达胜、恒日、富裕达、腾宁等多个水泥搅拌站,先后发现海螺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由于凝结指标不合格,导致混凝土在搅拌筒里凝结,损失不少。其中,今年年初,南宁恒日搅拌站所进的一批300多吨海螺水泥全部出现质量问题,幸亏发现及时,混凝土没有运往工地。至于赔偿问题,由于担心影响日后双方关系,各搅拌站均对此避而不谈。

      据记者调查,非常巧合的是,以上各搅拌站发现水泥质量问题的时间大多在2005年12月30日、31日和2006年元月1日,这些问题水泥与中美公司所购进的海螺水泥是否属同一批号,记者没有考证。

      对簿公堂?

      就在双方就水泥质量问题争执不休的时候,2006年4月7日,海螺突然单方面宣布,第三次检验报告,即由南宁市技术监督局依法抽样,委托国家授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检验的质检报告存在问题。

      海螺公司的依据是,由该公司资深水泥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在解读广西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后认为,第三次检验报告相关数据自相矛盾。根据该检验报告中的相关指标判断,目前世界上还没有能生产出这样指标的水泥,即使生产出来,由于初凝时间过快,该水泥在使用过程中,根本不可能搅拌装模。

      对于海螺方面的看法,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当即做出回应。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该局在第三次水泥检测取样执法过程中,完全是依法办事,不存在不当之处。检验二站也表示,第三次检验报告完全符合科学,是实事求是的,绝对没有问题,他们一定以认真的态度对该份检验报告负责到底。

      4月中旬,本报记者就以上问题分别向广西水泥质量检验部门和多家上规模的水泥企业的专家进行咨询和验证。专家们研究了该份检验报告后,均认为该报告不存在不科学之处。

      广西某知名水泥厂的专家黄先生在解读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发现,出现问题的海螺水泥的生产、出厂和使用日期同为2005年12月29日,表明该批号水泥出厂时根本没经过检验。因为,根据现行水泥生产国家标准(GB175-1999)对出厂水泥质量的要求:出厂水泥28天抗压富裕度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然而要得出抗压富裕度相关检测数据,必须经过为期三天的检验过程,即要求刚生产出来的水泥至少存库3天以上方能出厂。

      据调查,去年年底广西市场曾一度出现水泥供应偏紧。海螺公司让“早产”水泥出厂,是否与市场上水泥畅销有关,对此,海螺方面三缄其口。但据中美公司说,海螺方面人员曾给中美这样一个解释:水泥出厂时装错袋了。

      此外,就假水泥的说法和人为改变水泥初凝时间等相关技术问题,专家们认为,在保质期内,水泥包装没有拆封的情况下,就目前的技术水平,要人为改变水泥的初凝时间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中美公司“做假索赔”的可能性不存在。有关专家强调,目前在市场找到急凝的水泥的可能性接近于零。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自1993年成立以来,检测中遇到的急凝水泥仅有3例,而且都是试验样品。

      同时,有关质检专家在仔细对比三份检验报告的水泥样品细度及化学成分含量等一些相关数据、指标后认为,送检的样品是同一厂家同一批水泥无疑。因为每个品牌的水泥都有各自的相关特性指标,水泥的这些特性就是水泥的DNA,是不容易改变的,所以假水泥的可能性极小。

      至于使用不当,专家们认为,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水泥质检部门检验所得的结果是初凝时间过快,表明造成中美公司楼房天面质量问题的原因不在于施工不当。

      对于广西扶绥海螺公司百变的态度,中美公司方面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他们称,目前由于大楼停建,许多供货合同不能履行,该公司的信誉已大大受损。同时,公司迫不得已退掉了大量的订单,损失巨大。此外,由于停建,中美公司将面临施工方数额不菲的索赔。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美公司出现问题的楼房天面上的裂缝正一步步扩大。

      据了解,6月5日,中美公司已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并起草文件,将择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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