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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行业自律活动区域负责人座谈会议纪要[京混协[2006]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6-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北京混凝土协会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京]行业自律活动区域负责人座谈会议纪要[京混协[2006]7号]

      2006年5月19日,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召开行业自律活动区域负责人座谈会。东南区、东北区、西区三个区域11名负责人到会,市建委法制研究会秘书长刘衡平应邀出席会议,朱国民会长主持会议。会议就行业自律公约在各区域的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达成共识,为下一阶段行业自律活动及活动方式,如何做到合情、合理、合法统一了意见。

      一、会议认为,尽管各区域的行业自律活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其活动内容基本上是在宜昌2006年年会上通过的《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的框架下进行。通过区域自律,目前混凝土市场秩序有了明显改善,混凝土的价格已经基本恢复到协会发布的《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最低指导价》的水平。坚持使用标准合同,杜绝“半截子”工程争抢等成为会员企业自觉遵守的条例。维护行业利益就是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已成为企业的共识。

      二、坚持使用《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卖买合同》示范文本,认真履行《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特别是自律公约的第四、五、六、七条。

      三、由于水泥、粉煤灰、砂石、燃油等原材料涨价,在施工程合同中价格调整应与需方协商解决。新签合同应在补充协议中注明混凝土价格随市场原材料阶段性涨降幅度予以调整,结算方式若以小票结算,必须承诺足量不亏方,接受需方的抽检称重。六月份的《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最低指导价》在征求水泥厂和建委造价处的意见后发布。

      四、对因需方违约拟停供混凝土情况通报表,要如实填写,为确定供需双方是否违约,保证通报意见的严肃性,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协会并建立合同备案制度,协会只受理使用标准合同且在北京混凝土商务信息网上备案企业的申报材料。合同备案软件和注册手续请到协会办理,合同备案成本费每单位600元/年。自六月一日起停供混凝土信息在网上公示,请各会员单位密切注视网上信息。

      五、各区域的自律活动组织形式可按目前的方式活动,但不使用公章。

      六、没有参加各区域自律活动的协会会员企业,必须遵守《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协会将专门组织这些会员企业开会,提出要求。

      会上市建委法制研究会秘书长刘衡平对《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和各区域的自律活动给予肯定。指出价格应随行就市,今后签订合同应考虑价格涨幅因素,在合同中作为补充条款,有升也可能有降。他认为自律是自我调整,目的是保护自己,但不要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与现行法律对立,不能搞地区封锁,不要违反公共秩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这是自律活动的原则。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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