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辽宁省开展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去年12月下旬,辽宁省经委、财政厅、建设厅下发通知,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各地区征缴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地区征缴、返还、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切实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政策调控作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应用和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目标的实现。
这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各市本级和各县(市、区)2004年~2006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缴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单位、征收方式、征收标准、使用的票据;各年度城镇建筑工程开工面积、实际征缴额,减缴免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筑工程;各年度征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入库额、返还额和向省、市上缴额及使用情况。
省联合检查组由省经委、财政厅、建设厅抽调人员组成,同时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共同完成检查任务。各市墙材革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1月底前完成自查,省检查组从2月下旬起赴各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