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浙江记者董 波报道 日前浙江省政府召开第86、8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墙体材料革新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推广节能建筑、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意义重大。通过地方立法,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非常必要。
据悉,《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根据会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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