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散装水泥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指导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散装水泥发展政策,促进发散工作向深层次拓展,严格执行禁现规定,大力推广干混砂浆,加快农村发散的速度,推动我市散装水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基本方针,以提高散装量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基础,以“城区禁现”和“农村示范”为重点,加快预拌混凝土砂浆发展,大力提升全行业综合配套能力和水平,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散装量:突破400万吨,比上年增加40万吨,增长10%;力争420万吨,比上年增加60万吨,增长14%;
2、散装率:突破39%,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力争40%,同比增长3个百分点。
三、重点工作
(一)抓组织。
一是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报请市政府调整和充实散装水泥协调领导机构,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县级散装机构管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各(县)市、矿区都要成立散装水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并明确相应的主管部门。
(二)抓政策。
一是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意见》。
二是制定《石家庄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
(三)抓宣传。
一是要抓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
二是要编辑《石家庄散装水泥》简报。
三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散装水泥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工作。
(四)抓示范。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散装水泥示范县活动,在各县(市)申请和考察的基础上,确定五个散装示范县,制定达标管理办法,并给予政策支持,开创我市农村散装工作新局面。
(五)抓征收。
待国家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正式修改出台后,进行大力宣传贯彻。
一是抓好生产环节的征收。重点是水泥企业。
二是抓好使用单位征收。重点是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各县使用单位的征收。
三是要严格把关,坚决执行政策,一律不予减免。
(六)抓投入。
一是结合散装水泥示范县建设,开展“五县百村”散装水泥示范活动,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大力促进农村发散。
二是重点支持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三是抓好市区预拌砂浆试点,充分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向导作用。
(七)抓法制。
一是抓好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要严格执法程序,强化违法处罚力度。
(八)抓备案。
进一步完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专用车的备案管理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备案产品的跟踪抽查,对已备案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做好专用车辆使用证和市区特许通行证发放工作,积极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九)抓内部建设。
一是班子建设。
二是制度建设。
三是积极解决办公用房问题。
四是积极跑办经费管理形式变更问题,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