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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散装水泥条例”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0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湖南省发展散装水泥条例”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发展散装水泥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实现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昨日,湖南省人大代表、浏阳市洞阳镇龙洞村党支部书记邓启发提交建议,呼吁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并把“湖南省发展散装水泥条例”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据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水泥产量突破了10亿吨,约占世界总量的一半。但由于我国水泥生产结构不合理,以致我国散装水泥与袋装水泥的比例严重失调。在一些发达国家,散装水泥产量与袋装水泥的比例为9∶1,而我国为1∶2。大量生产和使用袋装水泥,必然带来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邓启发告诉记者,2006年湖南省水泥产量约为4000万吨,如果水泥散装率达到70%,那么每年可为我省节约包装纸16.8万吨,折合优质木材92.4万立方米,相当于2.2万公顷森林的蓄积量。另外,还可以节约水资源4200万吨,节约电量2亿度,节约煤炭21.84万吨。同时可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40公斤,减少建筑工地扬尘35%,节约包装费用13.44亿元。

   据了解,湖南省曾在2001年5月颁布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但时过5年,省内的散装水泥事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该《办法》中的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情况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要求,邓启发代表建议,在湖南省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并把“湖南省发展散装水泥条例”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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