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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7年底要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80%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3  来源: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  作者: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
核心提示:深圳市:2007年底要求散装水泥使用率达80%以上
   在深圳市发改局最新编制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7-2008年)》(以下简称《目录》)中,对全市特定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产业指导政策进行了清晰的整理归纳和总结,一幅反映深圳“十一五”规划的产业发展路径图跃然纸上。  
 
   循环经济:新建建筑节能须达50%

   按照《目录》要求,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应推广应用太阳能技术,新建建筑严格执行50%节能标准,不符要求不予施工许可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截至2007年底,全市建筑新型墙材使用率占墙体面积90%以上,散装水泥使用率达80%以上,预拌砼使用率达90%以上,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使用率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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