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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监测显示:散装水泥冒用品牌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12  来源:水泥商情网  作者:水泥商情网
核心提示:工商监测显示:散装水泥冒用品牌以次充好现象严重
    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白酒、葡萄酒、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鱼露、烘炒食品及水泥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共监测抽查福州、厦门、南平三地流通领域15家经销企业销售的食品样品100个,经检测,有75个样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75%;抽查了福州、泉州、漳州三地流通领域38家水泥经销单位销售的水泥样品60个,有40个样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66.67%。 

水泥3个样品涉嫌假冒

    福建省工商局此次共监测抽查了60个水泥样品,涉及49家水泥生产企业51个品牌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检测结果显示,有40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66.67%,在不合格的20个样品中,有3个样品涉嫌假冒。

    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福建省水泥商品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随着水泥价格的上涨,一些中小企业重产量、轻质量的现象开始出现。与2002年、2004年的水泥质量监测结果相比较,抽样合格率分别下降了8.57%和3.87%。目前,福建省流通领域水泥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涉及到水泥生产、中转以及施工过程等各环节。尤其是散装水泥冒用品牌以次充好现象严重,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水泥的安定性和水泥胶砂强度不合格,水泥袋重以及外在包装标识问题严重。据介绍,不合格水泥主要包括福州市鼓楼区谢芳建材店销售的、标称永安市燕融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厂编号无法识别的龙燕牌32.5R普通硅酸盐水泥,福清市融城康顺钢筋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南洋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厂编号为1226的瑞燕牌32.5R普通硅酸盐水泥等。

    福建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水泥商品时,应选择包装袋上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的水泥,且所有这些外在标识必须清晰可辨;必要时可要求销售单位出具该批次水泥的检验报告,使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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