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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赣州:部分建筑工程仍可现场搅拌混凝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13  来源:中国赣州网  作者:中国赣州网
核心提示:[福]赣州:部分建筑工程仍可现场搅拌混凝土
   据介绍,《赣州市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但该办法施行前已经批准开工的单体建设工程,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可以继续现场搅拌混凝土直到竣工。6月1日以后报建的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使用混凝土总量50立方米以上,且一次使用混凝土1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利工程等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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