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土砖生产
严重破坏土地资源
房屋建筑材料中有70%是墙体材料,我国普遍使用黏土砖作为墙体材料,这在相当大程度上会破坏土地资源。全国每年要耗用黏土资源13亿立方米,按平均挖土深3米折算,相当于每年毁田约70万亩。
黏土砖生产能耗巨大,保温隔热性能差,用其建造的房屋,单位建筑空调能耗高于新墙材料建筑能耗的两倍以上。此外,黏土砖生产基本以煤为能源,无消烟和除尘设备的黏土砖厂,会造成高浓度二氧化硫超出国标,污染严重。
新规表明,新型墙体材料是指以非黏土为原料生产的,具有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和能源等特性的墙体材料。主要包括:非黏土砖,砌砖,建筑板材,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工业废渣、农作物秸秆、垃圾、江河(湖、海)淤泥的墙体,预制及现浇混凝土墙体,钢结构及玻璃幕墙。
违规使用者
最高将被罚20万元
新规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黏土砖,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生产空心黏土砖,禁止新建、扩建空心黏土砖生产项目,对现有的空心黏土砖生产企业,不得新增黏土资源采矿许可。为修缮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建筑物,确需生产和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应经省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新规也规定,违反规定生产黏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其生产黏土砖的全部数量处每块(折标准砖)0.5元罚款,最高罚款数额不超20万元;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取缔。
此外,建设单位违反规定使用黏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建设单位按照已使用黏土砖的全部数量处每块(折标准砖)0.5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万元。
鼓励新墙体材料开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扶持力度”,新规同时显示,“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和个人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经济适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和相关技术、设备和工艺。”
需要注意的是,生产出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需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经省新墙体工作机构认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