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月8日讯,有这么一个算术题:每万吨散装水泥相比袋装水泥,可节约包装用纸60吨,折合优质木材330立方米。在2007年,湖南省水泥产量5300万吨,居全国第九位,其中散装水泥2000万吨。按计算,要比袋装水泥节约包装用纸12万吨,折合优质木材66万立方米,相当于1.5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加上节约的电力、煤、水,减少的粉尘排放和水泥耗损,一年下来的综合经济效益达12.89亿元!
无疑,发展散装水泥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作为全国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湖南在全国率先制订出台了《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散装水泥的规划建设、科研开发、鼓励扶持、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政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违法处罚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也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
《条例》对“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进行了严格规定,并设置了相应处罚条款。要求目前尚未实现“禁现”的城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供应、运输、使用、管理各环节,尽快实现“禁现”目标;已经“禁现”的设区的城市,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扩大城区禁现范围;具备条件的县级市市区或县城城区也应实施“禁现”规定,扩大散装水泥应用范围。
据了解,湖南省2006年水泥散装率仅为32%,离“十一五”末全国平均水泥散装率达到55%的目标尚远,《条例》就提高水泥散装率采取了一定的促进措施。湖南省经委主任胡衡华还透露,以后全省的新上水泥项目都必须同步建设散装水泥配套设施,力争到2010年,全省散装水泥设施装备综合配套能力达到3000万吨。同时,全省还将在长沙、株洲、湘潭等地区率先开展预拌砂浆工作,并逐步向其他城市推广。胡衡华表示,到“十一五”末,仅全省农村,年“推散”都将达到400万吨能力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