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我们散装人要好好把握和运用好这把利剑,为开创全省散装水泥的新局面而努力工作。在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上,省法制办钟征处长对在实际当中如何执行好省政府令提出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规定第二条、第四条对管理权限进行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理解,是行政规划区域而不是行政管理区域。
二、散装率的确定。科学合理的确定散装率是执行好规定的关键,各地市散装办要给予高度重视。一是要对推广散装水泥工作有紧迫感和责任感。虽然我省散装率目前处于第九位,但近几年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2002年我省的水泥散装率为35.6%,06年为37.3%,仅仅提高了不到 2个百分点,希望大家引起重视。今后我省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摸清底数、包括水泥企业,建筑企业、搅拌站、开发企业等。只有摸清底数,才能科学确定散装率。三是综合平衡确定散装率。按照规定的底限,结合本地的实际,适度超前,但要科学合理。。四是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按照规定的要求,必须由市政府报省散办来执行。
三、禁止现场搅拌的问题。规定的一个亮点就是将商品混凝土管理纳入管理的范围,也是省法制办积极争取实现的,同时省散办也抓住了机构归口调整的契机,参照国家给我省下达的城市目标,以法定的形式予以确定。
钟征处长还强调,贯彻落实好《规定》,做好散装水泥工作,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首先,要目标明确。对规定明确目标的城市要严格执行,对尚未确定的城市通过市政府对目标给予确定。增强政府对禁搅工作的紧迫感。其次,要宣传到位,不仅要对施工企业宣传,更重要的是真正让老百姓知晓禁搅的重要意义。第三,要加大执法力度,要敢管敢罚。不要缩手缩脚。对不执行规定造成现场禁搅的,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第四,要部门配合的问题。规定第五条专条规定的有关部门配合的内容。同时用了多达十一条的篇幅规定了部门配合内容,也是体现了推广散装水泥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单凭工作热情,仅靠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推进这项事业,要注意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使散装办真正成为发展散装水泥事业的桥梁和纽带,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及时向当地领导汇报,取得当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要尽快成立推广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例会,明确有关成员单位的联系领导和具体人员,真正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领导小组的工作,真正地使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学习和了解相关部门的职责,尤其是涉及散装水泥推广方面的职能,不了解职能就不能充分发挥好有关部门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