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西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全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州工程招投标向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一是规范完善招投标活动。通过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海西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投资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个别地区还积极探索制定了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办法。
二是严格招投标活动程序。在招投标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制度,通过青海建设工程招标交易网、海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等媒体公开招投标内容和范围。对于依法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成立由建设、监察、工商等部门以及招标单位人员组成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加强资格预审管理,所有建设工程的开标、评标、中标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防止了泄漏标底、明招暗定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评标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完善评标专家库的类别设置,建立了专家库人员准入、调整机制,对专家评委实行年度考核和年终评审制度,确保招投标专家评委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同时,积极推行无标底招标、双信封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等评标方法,对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市政工程项目邀请地方人大、政协等单位参加招投标现场监督,确保了开标、评标、定标等每一项程序操作规范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