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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新型墙材实行市场准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海口晚报  作者:海口晚报
核心提示:海口新型墙材实行市场准入 

  今后,凡是进入海口市建设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必须进行产品确认,如果使用不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预缴的墙改基金将不会退还。昨天,记者从海口市墙改办获悉,海口市已出台《海口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办法》,对新型墙材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据了解,今后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的生产企业须向市墙改办提出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的书面申请,获得通过的企业产品,颁发《海口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书》。

  
获得产品确认书的企业,在产品确认书有效期内,如存在下列五种情况之一将注销产品确认书:出现向建设工程提供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属于生产企业责任的;企业在生产或经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多开发票者;不按时填报产销统计报表或在报表中弄虚作假的;擅自印制、涂改、倒卖、租借、转让产品确认书的等,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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