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哈尔滨市区内原则上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两年后,三环以内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贯彻《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大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袋装水泥的使用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为了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哈市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开始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据统计,“十五”期间,哈市推广散装水泥创社会综合效益4.8亿元,节电0.77亿千瓦时,节煤8.3万吨。自1996年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以来,带动散装水泥使用量43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1万吨、粉尘排放19.3万吨,同步带动了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累计节约资金3.7亿元,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哈市散装水泥应用量已占黑龙江省总量的60%以上,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量已占黑龙江省总量的80%以上,在黑龙江省处于领跑位置。
今后一个时期,哈市仍将继续坚持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市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散装水泥使用量应当不低于水泥使用量(不含预拌混凝土中的散装水泥)的90%。除了特殊情况经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外,原则上,市区内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否则将给予罚款等处罚。到2010年,,散装水泥应用量力争突破4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80%;预拌混凝土应用量力争突破450万立方米,三环以内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