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有关部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日前,哈尔滨市经委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措施,禁止在哈尔滨市城区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同时规定,今后凡新开工项目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预拌砂浆专用设施,购置和维修预拌砂浆设备的,市经委将在散装水泥发展基金中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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