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会议认为,2002年10月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严格、统一的分类管理,有效提高了环境评价工作的效率。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名录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正和完善,使其能够更好地规范环境评价分类管理。修订后的名录共分23个大类,198个小类,除增补项目类别外,对一些污染严重、生态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提高了环境分类等级,并明确了处罚规定。会议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正式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