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问题之思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2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资源网  作者:水青青
核心提示: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问题之思考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牵动着每一位中国人的心,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这场前所未有的大灾难中,展现了气壮山河的抗震救灾精神。在抗震救灾中,生命作为最高价值被始终信守,“不抛弃!不放弃!”、“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当务之急仍然是救人”、“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在抗震救灾工作的始终,都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高度尊重,对人民的高度关爱。面对灾难,面对急待救援的群众,全体救援人员争分夺秒,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拯救生命于危难之中,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而当前,抗震救灾工作进入了灾后重建阶段,重建工作被提上日程,选址、评估、规划、人员安置、资金来源等诸多问题接踵而来,但是,面对经历过地震死亡恐惧的灾区百姓来说,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仍是:重返熟悉的家园,那里还安全吗?所以,在灾后重建工程中,笔者认为安全问题将贯穿于始终。 

  首先是重新选址的安全。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多属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对灾后重建规划选址,无论是异地重建还是原地重建,都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安全评估,即应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规划的内容,要在相对安全的区域重新建设,切实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如地震断裂带、泥石流、山体滑坡区、行洪河道等危险地带,确实无法完全避让的,应安排防治工程排危除险。另外,由于受灾严重,灾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工农业生产等各项建设都需要重新规划布局,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结合灾区人民生产生活的当前需要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地分配各类各业用地,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设布局,并根据城乡人口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和城乡用地比例。对重建村庄和农村居民点的用地布局,应综合考虑地下水赋存、耕地分布、土地有害元素富集等条件,避开有害元素高浓度区,接近适宜耕作区、安全水源区,不占或少占耕地,保证农民有地种,有水喝。总之,对重建规划选址,应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科学选址,科学规划,并切实做到重建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相结合。 

  其次是建筑物的安全。汶川大地震导致诸多的房屋在瞬间倒塌,很多人根本没有时间逃跑,哪怕仅仅5秒、10秒的时间,而这主要都归咎于建筑物的不牢固,甚至是“豆腐渣”工程。面对这场地震考验,质量好的房屋显山露水,但一些质量差的房屋也在地震中原形毕露,要知道,人的一生约有70%的时间在建筑物内,地震造成的人员死伤主要是建筑物倒塌引起的,因此灾后重建,首先就应让重建后的建筑物更加牢固,更加抗震。 

  一是提高建筑物的整体牢固性和抗震能力。对建筑物的建设,不仅要遮风挡雨,还要安全稳固。通俗地讲,我国建筑物抗震设防的目标为“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由于地震的不可预测性,在对建筑物安全水准和抗震标准的设计上,应依据当地的地震活动性质、地质和地形地貌的变化,合理地调整抗震设防标准,及时修订抗震设计规划,切实提高建筑物的整体牢固性,在万一遭到比当前设防规定的“大震”更大的地震袭击时,能够做到建筑物不至于很快连续倒塌,群众有足够的逃生时间。同时,在对建筑物的抗震能力设计上,要因地制宜,采用合理的建筑体型和合理的抗震结构体系,将建筑抗震防震的着力点放在设计、施工和建材使用上,及时调整抗震设防标准,特别是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应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并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填充墙体应采用轻质材料。同时,应推广运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方法,使医院、通信枢纽、消防建筑等在“大震”发生时,不但建筑物能够保持完好,而且室内的关键设备不受损坏,保持其正常使用功能。 

  二是应对重建各个环节进行监管、防止“豆腐渣”工程。汶川大地震过后,人们在痛心之余,不禁要问为何会倒这么多房?一方面来说,对于四川省,国家规定的抗震建设标准是按照7度烈度来设防的。而这次地震的烈度大大超出了规定的建筑抗震设防标准。但另一方面,也并不排除建设过程当中偷工减料的情况,一些“豆腐渣”工程而导致的不必要死伤。任何一幢完整的建筑,其选址、设计、结构、材料、功能设置、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各个环节都会对建筑的抗震性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于灾后重建工程,技术能力尤为重要,但人文精神也必不可少,在加强建筑物建造材料质量的选择上,也要防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要加大对重建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切实将保证安全第一贯穿于灾后重建的整个过程中,严把灾区重建“规划关、设计关、施工关、监督关”。 

  再次是国家出台相关法规制度为重建安全性提供强有力保障。“5.12” 汶川大地震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尽一切能力抗震救灾和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先后出台了诸多重建规划方案和条例,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灾后重建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如《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方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国土资源部会同四川省政府,以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为技术主体编制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等政策,尤其是6月8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这是我国首次为一个地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制定的条例,标志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为了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共同打胜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这场硬仗,国土资源部还出台了《关于实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从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恢复和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快编制防灾减灾规划,到调整审批程序,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及时提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用地等,每一条政策都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的民生问题。 

  以上出台的多项政策,对灾后重建工作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也充分显示出党和国家对灾后重建的重视力度,但对重建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可能导致的“豆腐渣”工程以及隐患工程,上级有关部门也应下发惩治方案,对这种忽视生命的人或机构应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只要设计、施工、建材和管理部门都树立起质量第一的理念,并落实到制定规章、标准、规范和建设实施过程中,汶川灾后重建工作必将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我国的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也将能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