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泰州市所有新建框架结构建筑(包括基础部分)禁止再使用粘土制品,砖混结构建筑基础部分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在2年至3年内,我市将全面禁止使用粘土类墙材。
今后,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批时,将从建筑布局、形状、朝向、外墙材料等方面提出节能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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