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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商品混凝土合作经营的价格陷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8-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沭阳建设网
核心提示:江苏沭阳商品混凝土合作经营的价格陷阱
  随着沭阳县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商品混凝土在全县各施工现场得到了迅速发展和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也得到了高速发展。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在2005年12月31日前全国县级市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强制性文件要求,由于商品混凝土自动化程度高、生产能力高、称量精度高、搅拌质量好,加之我县商品混凝土市场管理到位,商品混凝土已经涵盖了全县建设领域,商品混凝土年使用总量、使用率、使用含量也得到了稳步提高。应该说,我县在商品混凝土的推广普及方面是成功的。但是,从今年以来我县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走势来看,由数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合作经营的方式对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已经产生了微妙的影响:截止2007年底,C30商品混凝土价格仍在245元/立方左右,今年4月,C30商品混凝土价格则已经达到275元/立方。且这种价格上浮的速度是一致的,原本正常的市场竞争通过这种所谓的“合作经营”逐渐演变成为价格投机,市场规则被打破了。而在我县通过调控,全面实施低房价战略的今天,单一的建材价格上浮形成的恶果可能就是:建筑企业从降低成本的角度出发,使用价格相对低廉的散装水泥,这不仅不利于商品混凝土的推广利用,更将对我县的建筑工程质量形成隐患。因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形成管理合力,采取有效的监管手段,打破这种“合作经营”的局面,使之回到正当竞争的轨道上来,为我县继续实施低房价战略、维护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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