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空气质量,淄博市政府日前发布《淄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风力4级以上时,包括土方挖掘、房屋拆除、混凝土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地禁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
据悉,房屋拆除、建设和市政、公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
的围挡和防尘网,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配备洒水设备。房屋拆除、建设项目停工后3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其裸露泥土必须进行临时绿化或有效覆盖。风速4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房屋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