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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房须缴纳墙体材料基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1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山东省建房须缴纳墙体材料基金
  山东省财政厅、建设厅昨天发布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10元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工程如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可获不同比例返还。  
  
  按照规定,全省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区范围外的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都需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专项基金。基金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0元,不能用建筑面积计算的工程则按所用标准砖计算,标准为每块砖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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