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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利用镁渣生产水泥应享优惠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人民网
核心提示:建议:利用镁渣生产水泥应享优惠政策
  山西省广灵县政协委员杨立军建议:利用镁渣生产水泥应享受优惠政策 

  镁属于一种轻金属,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绿色新材料,由于其具有比重轻、延展性和抗振性好、耐蚀性和电磁屏蔽性强等特点,而广泛应用于航空工业、汽车工业及新兴的3C产品等众多领域,中国镁产量占世界的70%,山西镁产量又占到全国的60%左右,2007年产量约36.5万吨,出口22.3万吨,占全省总产量61%。2007年镁合金产量8.7万吨,出口4.5万吨。据中国镁协统计,2007我省镁工业在产能、产量及出口均排全国第一。 

  目前,我国金属镁工业除部分技术先进的企业,主要为“皮江法”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每吨原镁可产生15—20吨固体废弃物镁渣,即生产原料白云岩除10%用于提取镁外,其余主要成为固体废物。由于其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低,基本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这些废渣占用大量土地,大量的氧化镁和氧化钙等碱性物质会渗透污染地下水以及产生空气粉尘等,给环境带来影响,成为困扰国内外镁业发展的主要难题。而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产业的改造提升,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突出的位置,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对白云石矿资源实施保护性方案。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从生产源头和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吃干榨尽,镁渣主要矿物成份为硅酸二钙,而硅酸二钙是水泥矿物熟料主要组成成份,利用废镁渣生产建材产品,已是山西省综合利用企业非常成熟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但是,由于国家发布的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混合材料”中,未将“炼镁废渣”列入,致使我省一些企业生产的“镁渣水泥”产品成为“无国标”产品,原先享受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受到影响,直接影响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因此,诚请国家有关部门,稳定政策,将炼镁废渣列入国家发布的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混合材料”中,继续鼓励利用炼镁废渣生产复合硅酸盐水泥享受优惠政策,促进整个镁产业科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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