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佛山市建设局获悉,近期散装水泥办公室在商品混凝土使用数量核查时,发现有个别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变更商品混凝土企业后,未按有关规定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违规使用商品混凝土,对违规建筑企业,建设局作出半年内不得在南海区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施工任务,并记录入诚信手册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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