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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河”在哭泣:非法采砂何时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1-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巴中网
核心提示:“母亲河”在哭泣:非法采砂何时休
  10公里禁采区:14个采砂点仍在非法采砂

  巴河是我们的母亲河。但因近年来的非法采砂,这条滋润着两岸生灵的美丽河流却变得千疮百孔。11月17日,记者从巴河吊桥处沿河道徒步行走到南江县的元潭乡。一眼望去,平整的河滩上坑坑洼洼。采砂废弃的石头废料也被不断堆向河中央,河面越来越窄,而昔日坚固的河床在采砂船的吞噬下已显得非常脆弱。

  在巴河吊桥下的河坝以及党校一带的河流中,密集的、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水坑就是非法采砂留下来的“杰作”。在巴州区枣林镇旁的河中间,因过度挖砂导致河中鹅卵石垒起一个个小“山包”,河水受阻后不得不分流。从枣林镇的浅水湾沿河岸上行,两岸最多的就是堆码得像小山似的砂场和挖砂的大型机器。在距离枣林镇1000米左右的一个大砂场内,竟有3条采砂船在数十名工人的操作下轰隆隆地挖砂,湿湿的砂从水中被抓起后,再经过船上的机器加工,最后落在小山头一样的沙堆上。每挖一次砂,潺潺流动的河水就会荡起一圈圈黄色的浊水。

  从枣林镇到元滩乡,上百方的石块被堆在河边,而一些河床像残缺的牙齿一样落下大小不一的缺口。

  记者从巴中市政府了解到,为保护巴河流域(巴南段)的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巴城人民的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巴中市政府在2002年8月26日就发布《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巴河流域(巴南段)专项治理的通告〉,通告禁止在巴州镇杨家坝至南江县马跃溪包括大河、乐坝在内的100余公里河段内开采砂石,其余河段的砂石开采由河道主管部门按“限时、限量、限区域”原则从严审批。

  记者从巴中市水利局提供的一份《巴州区水利局关于南江元潭至巴城低水坝河段采砂情况的汇报》上看到,从元潭至巴城低水坝10余公里的“禁采”河段竟有采砂及砂石破碎点14个,其中有采砂船6只、砂石加工场5处、取料场3处,这些采砂点大都集中在枣林镇内的犁头湾河段、漩滩子河段、四村2组河坝以及巴城城郊的白云台、中坝河段,其中一处砂石加工场位于枣林镇岳家村,距离大佛寺取水点3.5公里,且在水源二级与准保护区之间河岸以机械方式进行加工生产。

  另据了解,从巴城低水坝至元潭河段的14个采砂点中,办有一处办理了临时河道采砂许可证,其余13处均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隐患一串串:

  非法采砂是在“自掘坟墓”?

  轰隆隆的挖掘机,庞大的吊车,满目疮痍的河滩,这是在我市很多河流中常见的一大“景观”。不少市民在给本报的举报信中忧心忡忡:过度和非法采砂会使很多河流随时面临截流。

  2004年6月26日下午3时至7时,巴河春蕾小学旁相距200米的巴河河段就有5名学生下河洗澡被淹死。2005年,在巴州大桥下的河坝里,2名学生不幸掉下河中一深坑淹死。“都是采砂惹的祸,挖得乱七八糟的砂坑没有回填,又没有警示标志,致使该河段到处都是‘陷阱’。在巴河,那些表面上看去平静的河水底下其实都掩藏着一个个‘黑洞’,成为游泳的娃娃们的隐形杀手。”遇难学生家长称,在禁采区非法采砂后河床不平整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采砂对饮用水水质的影响较大。”巴中圣泉水务公司工会主席李辉告诉记者,河道中的砂有过滤作用,河砂被挖走,破坏了河道的基本功能,致使河道的含水能力降低,降低了河水的自净能力。“河砂的吸附功能相当于焦炭,挖走了河砂,河水中的细菌就不能被很好的吸附。特别是在取水点周围挖砂,还增加了饮用水源的浑浊度。”李辉称,近年来,巴河的饮用水源水质不断恶化,与大佛寺到元潭一带的非法采砂有很大的关系。

  据市水利局的专家介绍,非法采砂已在我市造成三大危害:破坏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影响防洪安全;导致公路、农田崩塌,影响交通基础设施;改变河道流势、降低水位,影响供排水、灌溉等工程设施功能。

  一条条采砂船在蚕食河床

  暴利驱使下的冲动:非法采砂虽禁未绝

  在巴中市的巴州、平昌、南江、通江等河道,都存在非法采砂活动。据市水利局最新统计:全市河流中共有采砂船88只,碎石加工场125个、取砂场15个,而其中尤以平昌、通江、南江最多。至于那些无证偷采的采砂点则难以统计。

  “采砂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用吸砂磅,将磅的‘针筒’插到河坝底下吸砂。二是用挖砂船,在河床和河底挖砂。开办一个砂石场,最少要投入几十万元,高的投入到200万—300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砂石老板告诉记者,现在的河砂并没有进行公开拍卖,砂石老板只要给当地一些村民适当的补偿即可大胆地开采。正常情况下,一天要生产100多吨砂,中细砂每方要卖30元,粗砂每方售价达70—80元。“规模小的砂场,一天的纯利润达2000元以上,一个月至少也有近10万元的纯利润。”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人纷纷投巨资建采砂场,加入到了这个近乎无本生意的买卖中来,偷采、乱采现象非常猖獗。

  巴中市水利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因我市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河砂需求量增大,砂价急剧上涨。比如,南江县城混凝土用砂从开采地运到建筑工地就从每立方米130元上涨到175元。

  采砂后没平整,砂坑成"陷阱"

  专项整治难度大:非法采砂何时休?


  从2002年巴中市政府发布有关采砂的通告至今已有6年时间。而在2007年5月29日,市水利局又发布《关于河道采砂许可审批情况的通告》,要求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规范采砂活动,严查非法采砂,并先后多次进行了专项整治,但收效甚微。

  “原因非常复杂。河道采砂在2004年前由国土部门管理,一些采砂许可证还没到期。另外还要满足铁路、高速路等重点工程的用砂需要。”市水利局局长袁太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涉及巴河饮用水源的禁采区中的采砂点,水利部门将逐步取缔。

  “水利部门2004年才接手管理采砂活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非法采砂点取缔有难度。作为河道管理部门人手也少,查处的难度更大。”市水利局河道科负责人丁怀才认为。

  巴州区水利局地电科科长王建国称,要彻底取缔非法采砂,政府应出台相关措施,水利、电力、海事处、工商等部门应联合执法,该停电的停电,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

  巴州区水政监察大队一执法人员称,“采砂按规定实行许可制度,但巴中偷采现象严重,一些采砂业主没有遵循采砂规定,比如河道采砂的后期河床平整、弃料处理,禁采期、禁采段实行禁采等。”

  “绝大部分非法采砂点的老板是当地村民,一些村民为了当前利益阻止合法砂石企业进场,从而严重扰乱了巴州的砂石市场。再加之水政执法无强制措施,根本不可能直接禁采。”巴州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明军称,如果按法定程序处理,最终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也存在执行难。

  “我们在河道禁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不明显。”南江县水利局河道科一负责人认为,因为采砂场投资大,一、两年难以收回成本。为了尽可能赚钱,一些非法采砂点的业主白天停业,晚上偷采,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甚至以修村道路需要砂石为名大肆非法采砂……

  据市水利局局长袁太政介绍,水利部门将在近期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非法采砂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对整治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市、县区水利局监督举报电话:

  巴中市水利局:7702055;巴州区水利局:2131502;通江县水利局:7232194;平昌县水利局:6225098;南江县水利局:8222444

  新闻回放:

  擅自在河道采砂  查处

  去年10月17日,平昌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县农民向某未经水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在镇龙镇漫水桥河进行砂石开采,该局迅速按法定程序发出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采砂业主向某以采砂石河段属于林业局主管为由,拒不停止开采。经查,当地林业部门在办理林权证时,以河中心为界将此河段划为了林地。后在政策感召下,向某依法补缴了砂石资源费,并主动到水利机关申办了采砂许可证。

  偷采砂石  树林里“揪”出采砂设备

  2007年9月,砂场业主雷某的采砂许可证到期。到期后,南江县水利局下达了限期拆除采砂设备的通知书,雷某软磨硬缠,拒不拆除设备。2008年4月,南江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发现砂石加工场隐藏在一小树林中,仍在盗采砂石资源,遂立案调查。雷某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了处罚内容,拆除了设备。

  无证采砂一年,法院强行没收设备

  南江县采砂业主岳某有采砂船两只,因其采砂位置隐蔽,无证开采一年。南江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发现后,对此下发处罚决定书。但岳某仍继续开采砂石,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南江县水利局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收了其非法采砂工具和非法所得。目前,法院正在追缴下欠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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