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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规范:5℃以下不宜挖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新快报
核心提示:广州新规范:5℃以下不宜挖路  
  《广州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出台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广州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下称《规范》)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规范》出台前,广州在道路掘路修复方面一直没有技术标准。广州道路掘路修复工程施工与验收,之前一直主要参照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但该标准由于顾及到全国不同地区需要,主要是起宏观指导作用,因此无法充分满足广州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的具体需要。

  广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广州市特有的地理气候环境,对路面施工情况等需要有十分专业的针对性标准。例如,根据多年经验及科学研究,广州市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不宜在雨天或气温低于5℃条件下施工;沥青路面正常施工时碾压温度为110℃~140℃,且不低于110℃,低温施工或采用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温度应提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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