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新闻网淄博频道讯 随着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淄博散装水泥事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30年来,累计发展散装水泥608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2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5万吨,实现社会综合经济效益21.5亿元。
淄博市散装水泥推广量由1978年的5.81万吨发展到2007年的1177.4万吨,期末散装量列全省第二位;散装率由6.47%增长到62.7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30年累计发展散装水泥6086万吨,相对袋装水泥节约标煤56.5万吨,实现社会综合经济效益21.5亿元。同时,减少包装、搬运和拆袋使用环节进入大气环境的粉尘排放2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5万吨,避免12亿条废弃的水泥塑编包装袋造成的白色污染。据环境部门检测,淄博市的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2005年~2007年连续3年好于2级的天数超过304天,市民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0%,发展散装水泥功在其中。
淄博市根据国家发展散装水泥的各项方针政策,自改革开放以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包括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政策法规,积极贯彻“发展散装,限制袋装”的基本方针。在改革开放的前20年间,该市主要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关于试行散装水泥供应、使用、奖惩办法》、《淄博市散装水泥暂行管理办法》、《淄博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在改革开放初期发挥了重要的行政管理作用。最近10年,为适应散装水泥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淄博市相继出台了由市经委、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散装水泥的供应、使用和主要设施设备统计报表制度》、《淄博市发展散装水泥“十五”规划》、31号政府令《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见》等政策法规。特别是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实施,标志着该市散装水泥管理步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淄博市大中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发散”率平均达到80%以上。2007年全市累计拥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374辆、专用火车100节、散装水泥发放库241个、散装水泥钢板流动罐1526个、散装水泥无尘装车机121台,散装水泥配套能力达到1500万吨。
2007年,淄博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已达33家,年生产能力达690万立方米,拥有混凝土搅拌车375辆、混凝土泵车29台、拖泵39台。“十五”以来全市累计供应商品混凝土1430万立方米,使用散装水泥550万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快速发展,促进了水泥生产、工程施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大大提高,生产施工环境和工人劳动强度得到改善,城市建设施工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淄博市发展散装水泥取得的重要成就,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表彰。该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连续6年被评为“淄博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单位”;连续7年被评为“山东省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评为“全国‘十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