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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今后五年投资2200亿元建公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1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交通报
核心提示:内蒙古今后五年投资2200亿元建公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确定加快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在2009年至2013年,力争全区公路建设完成投资2200亿元,建设总里程达10万公里,掀起大规模的公路建设高潮。 

  全面加快两个路网建设 

  《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区公路建设任务目标:全面加快干线公路网和农村牧区公路网两个网络建设。干线公路网突出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通关出区和资源开发两个通道建设,尽快建成一个统筹规划、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结构优化、管理现代、衔接顺畅的公路交通体系。 

  按照预定目标,到“十一五”末实现全区所有苏木(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所有嘎查(村)通公路;到2013年年底,基本实现高速公路连通全区盟(市)所在地;到2013年年底,基本实现一级以上公路连通全区80%的旗(县、市、区);到2013年年底,实现自治区重点通关出区通道以一级以上公路连通;扩能改造方面,全力推进东胜—包头、包头—呼和浩特—集宁—老爷庙高速公路扩能改造。  

  据悉,2009年至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争取完成公路建设投资300亿元,建设公路里程2.2万公里。 

  集全社会之力共同办交通 

  《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公路建设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公路建设管理权限下放的改革,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公路建设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照公路建设基本程序依法办理土地、环保、水利等相关审批手续。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纳入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工可研审批、勘察、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工可研审批、勘察、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 

  对列入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对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市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由内蒙古高路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对于路网改造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确定项目法人组织实施;所在地盟(市)交通局负责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市场、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要服从自治区公路网统一规划,列入国家、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网的公路原则上不再搞经营性项目。 

  分级落实公路建设资金 

  2009年至2010年,自治区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按公路建设投资的6%注入资本金。对列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规划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除国家补贴资金外,由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贷统还。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的一级公路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补贴资金外,原则上由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统贷,所在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分还,具体由自治区财政与盟(市)财政主管部门运作。其他路网项目建设资金,除列入国家规划的由国家补贴资金外,自治区补贴标准另行规定,不足部分由盟(市)自筹。列入计划的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资金,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加大国家补贴力度,不足部分由盟(市)、旗(县)和苏木(乡镇)三级政府通过自筹和农牧民投工投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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