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实施“走出去”战略
为应对困难和挑战,浙江建筑业今年将按照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要求,继续发扬“说遍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走过千山万水,历经千辛万苦”的建筑业“四千”精神,努力打造“三个浙江建筑业”即省内建筑业、省外建筑业、境外建筑业,坚定不移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今年重点将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提高“走出去”发展的认识,主动转型、升级。目前该省6000家建筑企业50%的产值还是来自省内市场,而且相当部分的产值来自房产开发项目,过度竞争必将影响和伤及建筑业健康发展。为此,唯有对“走出去”战略有较深的认识,变压力为动力,通过转型将粗放型、内向型、体力型、手工型转向集约型、开放型、科技型、创新型;通过升级实现行业市场、产业结构、经营管理、施工队伍素质的全面升级。
其次,全面落实“走出去”各项政策。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建筑业在省外完成产值占全省总产值的43%。为进一步推行“走出去”战略,浙江省政府专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期将正式出台。对“走出去”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要实行政策倾斜,在招标、资质升级和增项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并要求各级地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将“走出去”工作纳入今年重点工作范围,确定目标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推行EPC、BT、BOT等模式,加快培育一批适应国际通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外向型企业,以适应国内外高端市场的需要。
第三,做好“走出去”发展的服务工作。为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做好服务是各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职责。为此,要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对企业“走出去”提供当地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宗教、风情等有关情况。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与企业一起分析当地建筑市场走势,帮助企业准确、及时、有效地掌握市场各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拓市场。要建立“走出去”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协调机制、重点企业和大项目的联系机制。积极主动与外经贸、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授信额度、融资信贷等问题,消除企业后顾之忧。
第四,加速培育“走出去”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引导企业树立永续经营的理念,把“走出去”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加以重视。引导企业了解和熟悉所在国和地区的各种情况,在发展中不仅要遵守当地法律,更要防范合同、标准、施工等方面的市场风险。引导企业将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作为国内市场经营的延伸,作为企业管理链的延长,统筹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开拓国际市场尽可能融入当地,实行本土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