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湖南省建设厅传出消息,2008年湖南省新建民用节能建筑1500万平方米,全省节能建筑总面积达到3238.5万平方米,累计形成了年节约93万吨标煤的能力。
2008年,在国家新颁布实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后,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着力突出新建建筑贯标、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工程示范等重点,使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率显著提高,由2007年的30%升至60%以上。
据悉,去年湖南省针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共下发10余项执法告知书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还对湖南省建设厅、湖南大学等85栋公共建筑开展了能耗调查统计,并加强了省内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图审查工作。目前,湖南省积极组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示范,已列入国家应用示范的技术类型包括地源和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太阳能光电和光热转换技术等,示范面积达47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