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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泥散装量荣膺全国四连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2-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生意社
核心提示:山东水泥散装量荣膺全国四连冠
  2008年,山东省散装水泥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方针政策,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年完成散装水泥8809万吨,列全国第一,荣膺四连冠,比上年增加574万吨,增长6.97%,散装率63.44%。据测算,共节约标煤81.77万吨,减少大气粉尘排放34.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11.33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31.05亿元。

  加强政策法规建设

  全面实施依法兴散

  淄博市散装办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农村“发散”新路子,出台了《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见》和《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网点验收标准》,对农村销售散装水泥网点采取政府补贴的办法,加大了农村发散的力度,推动了农村发散工作。青岛市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由市建委发布了《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促进了“禁现”的顺利实施。省和其他市、县(市)也都分别加强了有关政策法规建设,有利地保证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持续较快发展。

  长抓不懈

  做好宣传工作

  全省各级散装办始终把宣传散装水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大散装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计划,落实宣传资金和人员。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车、条幅等各种宣传媒体,重点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把散装水泥宣传活动同当地政府开展的节能减排宣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发展散装水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唤起全社会对散装水泥的认可和了解。各地针对不同层面,采取集中重点宣传和常规化宣传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针对性宣传相结合,注重宣传实效。通过宣传,营造了散装水泥的舆论氛围,提高了散装水泥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取得了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增强了人们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了解和自觉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识。

  加大“禁现”力度

  进一步开拓市场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加大了“禁现”力度,扩大了“禁现”范围,促进了商品混凝土的发展。已出台“禁现”文件的济南、青岛、淄博、济宁、潍坊等市通过加强宣传,对建设工程进行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比例。青岛、淄博、济南等市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和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在全国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宣传预拌砂浆的重要意义,争取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实施“禁现”做准备。潍坊市会同环保、市政、建设等部门,根据市区区域功能特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和“市区与重点县级城市同步启动”的原则,制订了全市四年“禁现”实施规划。济南市积极扶持预拌砂浆企业,投资近千万元建设干混砂浆生产线。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能力20万吨预拌砂浆于2008年8月投产,填补了全省湿拌砂浆规模化生产的空白。山东丞华科技有限公司在平阴县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产品已经投放市场。青岛、淄博两市也已有两家生产厂家投产。

  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加大投入,提高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配套能力

  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指导意见》和本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协调服务,优化整合和扩大散装水泥销售网点,积极拓展农村市场。省与济南市散装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山东省农村推散示范园,规模不断壮大,示范园区目前占地600亩,预制经销业户达到80余家,安置就业人员1000余人,现有散装水泥库及钢板罐80多个,年用散装水泥30余万吨,散装水泥使用率达100%。菏泽市依托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巨野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和巨野麟丰水泥有限公司等水泥生产企业,建立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辐射周边,现有散装运输车460余辆,为农民建房提供了便利条件,深受广大农民欢迎。青岛市根据本地新农村建设的特点,加大投入,实施优惠政策,占领农村散装水泥市场。潍坊、聊城按照适合本地区农村发散的运作方式、做好开展政策框架的调研和大中型水泥制品企业用散设施的装备配套,拓展农村发散。济南市长清区散办依托长清区第二水泥厂,建立农村发散物流配送网点经营管理办公室,共设立农村发散网点30多个,惠及163个自然村,形成政府支持、部门运作推进、企业实施运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不断把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推向深入。

  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全省各级散装办有的在政务大厅设立窗口,集中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有的深入施工现场,排查补征漏缴,遏制减、免和缓交现象;有的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与各县(市)政府沟通,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纳入各县土地拍卖出让集中收费体系。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提高了专项资金收缴率。与此同时,各地认真贯彻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返还工作,为发展散装水泥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加大投入,提高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配套能力

  全省各级散装办重视散装水泥持续发展的硬件建设,争取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并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积极性。济南市投入近276万元,用于章丘“山东省农村使用散装水泥示范园区”建设和济南鲁冠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预拌砂浆项目。菏泽市投入100余万元用于散装设施设备的发展,缓解了企业发散、用散设施不足的矛盾。全省用于散装设施的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约2亿元,增强了综合发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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