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后,凡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且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一般小型公共建筑项目及一般的小型工业厂房项目等,在取得规划许可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并进行施工图报审。
这是省建设厅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与管理办法》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暨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工作的部分内容作出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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