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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泥头车搅拌车统统套上“紧箍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深圳特区报
核心提示:深圳泥头车搅拌车统统套上“紧箍咒”
  深圳的泥头车、搅拌车等大型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望得到有效治理。昨日,市交警局、市交委、市城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我市启用泥头车GPS监管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近年来,广东省一些地市交通管理部门借鉴物流行业使用GPS管理物流车辆的经验,开发了GPS监管系统,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3月9日,广东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在全省强制推广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根据此文件,在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市交警局、市交委、市城管局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过认真科学地筹划研究,决定在全市泥头车、搅拌车等大型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卫星定位仪进行规范管理。

  据介绍,GPS监管系统启用将给车辆所属企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事故防范带来众多好处,有助实现企业营利,以及交通安全和秩序得到保障的双赢局面:GPS监管系统成熟可靠,效果显著,是营运单位科学管理驾驶员,精细控制经营成本的利器,目前已广泛运用于物流行业。泥头车企业安装GPS监管系统,将大大减轻其经营成本,提高其运作效率,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GPS监管系统利用现代卫星定位技术和通讯技术,可以根据全市道路通行重型车辆的能力,科学规划重型车辆行驶路线,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最大限度提高重型车辆的通行效率;GPS监管系统可以实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等错误驾驶行为,有效防范泥头车事故,切实提高事故的紧急救助效率。此外,系统的行驶数据记录功能,有助于科学准确地分析泥头车事故,大大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使用GPS监管系统可以有力推动泥头车行业自律,最大限度遏制假牌套牌、多拉快跑等恶性竞争行为,从而进一步规范余泥渣土运输市场。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从本月中旬起,凡广东省牌照的、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运输余泥渣土的重、中型自卸车(泥头车、运砂车、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安装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市交警局GPS监控平台纳入管理。凡未按规定安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雇佣或者聘请其从事砂、石、土运输业务。城管、公安交警在办理车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余泥渣土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安装了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广东省外牌照的此类车辆,参照执行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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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GPS监管系统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5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规定》第六条规定:“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本省注册登记的从事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牵引车,以及在本省从事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有条件的应当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2009年3月9日,广东省安监、公安交警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粤安监〔2009〕69号),要求在10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

  深圳市交委、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于11月1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对泥头车等强制安装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告》,决定于2010年1月在全市从事运输余泥渣土的重、中型自卸车(泥头车、运砂车、混凝土搅拌车)中,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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