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前正在研究调整《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目前已形成一份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这次调整有望加强对学校建筑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但不会提高学校建筑的抗震级别,学校建筑过去的设防标准为乙等,较居民住宅(丙等)更高。
汶川地震中,学校等公共建筑表现出来的脆弱,引起各方关注。7月9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国家地震局、审计署及民政部等部委的多名官员,与来自经合组织及国际地质灾害组织等机构的外国专家,一同召开国际视频会议,共同商讨“建设抗震学校”的问题。《财经》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上述信息。
1995年,原建设部颁布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1995)。这一标准依据建筑属性将其抗震设防级别划分为四类。其中,甲乙两类抗震标准要求在该地区设防的烈度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度。但是,学校这一牵涉众多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建筑,当时仅与普通居民住宅一样,被划为丙类,即按一般设防标准建造即可。
2004年6月,原建设部发布重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将学校建筑的设防标准提高到乙等。不过,该标准还规定学校建筑如果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仍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曾参与大量震区建筑设计及建造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官庆表示,通过他们对此次地震倒塌建筑的调查,抗震设计规范的内容,应继续调整优化。他们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发现,一些学校的楼梯间墙壁采用大量的填充物,地震发生后,这些填充物阻塞楼道,造成学生无法逃生。但现行规范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