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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三易水泥事故追责!2人被免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临洮县应急管理局
核心提示:2021年10月18日上午11时左右,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入调配库皮带运输机机头处,巡检工杨森林在清理皮带下部漏料时,不慎将左手臂卷入运行的皮带与辅助托辊之间导致死亡,造成1起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事故发生后,县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

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1年10月18日上午11时左右,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入调配库皮带运输机机头处,巡检工杨森林在清理皮带下部漏料时,不慎将左手臂卷入运行的皮带与辅助托辊之间导致死亡,造成1起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事故发生后,县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2年1月4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县政府成立了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2年10月14日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评估工作过程


2022年10月11日,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关汉卿为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青广为副组长、县应急局、经济开发区、工信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依据《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评估清单,在事故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资料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进行评估,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反馈,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评估组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组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复字〔2022〕1号)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并经县政府批复,由县应急局对事故责任单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将罚款缴纳至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管理系统。


甘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并由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并经县政府批复,由县应急局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对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龙处以上年度年收入40%即24340.8元的罚款;对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肖令福处以上年度年收入20%即10646.4元的罚款;对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部长张龙处以上年度年收入20%即9943.2元的罚款。目前,所有事故责任人已在规定时间内将罚款缴纳至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管理系统。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并经县政府批复,由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熟料部部长李贵军、破碎工段工段长马成刚、堆取料机巡检班班长师海龙按照公司内部规定作出处理。目前,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对李贵军进行降职留用处理,扣罚当月全额工资并停发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共计6个月的全额安全绩效工资;对马成刚进行免职处理,扣罚当月全额工资并停发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共计3个月的全额安全绩效工资;对师海龙进行免职处理,扣罚当月全额绩效工资并停发2021年11月全额安全绩效工资。


以上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复字〔2022〕1号)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一)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事故发生后,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能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公司各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落实过程的监管。二是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甘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情况。事故发生以来,甘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了经济开发区管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制定印发了《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清单》《开发区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等四项职责清单,明确了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靠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干部一对一包抓企业、召开座谈会、聘请专家培训、日常安全宣传等模式,督促企业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通过制定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燃气、消防、有限空间等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台账,通过问题倒逼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周边群众受教育情况


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县安委办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事故调查报告经县政府批复后,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县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全县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全社会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县应急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罚。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理,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事故责任人和全体从业员从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事故发生单位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在评估过程中,评估组对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事故发生后对石灰石入调配库皮带运输机和所有皮带运输机进行了全范围的围挡,并加设了多处警示牌和风险告知卡。就下一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评估组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同时要按规定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和档案。


二是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要常态化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事故发生单位表示,对评估组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举一反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各类风险分级分类管控,确保企业生产全过程安全。


六、评估意见


从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甘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了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复字〔2022〕1号)中有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


“10·18”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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