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刘鑫荣走进了一家近乎停摆的混凝土企业。这是二审开庭前的现场调研——厂区内听不到机器的轰鸣,料场里堆满积压的原材料。
“由于项目款一直未结,设备和工人大多处于停摆的状态。”企业代理律师站在空荡荡的车间说。
然而,逼停这家民营企业的既不是产品质量,也不是市场销路——而是一笔被长期“合理”拖欠的货款,以及合同约定中一条看似合规的“背靠背”条款。
被卡住的“公平”
彼时,这家地处武汉的混凝土企业正面临着一场严酷的“多面夹击”,银行在催贷,原材料供应商催货款,员工们等着发工资。
几年前,甲方因工程需要从该混凝土企业进行采购。双方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甲方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货款。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企业负责人明知合同中“待甲方收到上游回款后再支付”的条款有风险,但为了承接这个来之不易的大型项目,他们选择了让步。
依照合同约定,混凝土企业定期向甲方供货。然而,要账回款却不容易。
甲方手握这份合同,以第三方未回款为由,将付款义务悬置起来。这纸合同不再是合作的保障,而是勒在这家作为乙方的中小型混凝土企业脖子上的绳索。随着时间推移,绳索越收越紧,资金链濒临断裂。
无奈之下,他们走进了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希望通过公正的裁判,为企业谋得“救命”氧气。
司法“分级评估”的精准介入
立案后,汉阳区法院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分级评估。法官们明白,对于这家濒临停产的企业而言,时间不止是金钱,更是生死存亡。经过评估,法官决定迅速组织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企业振振有词:条款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既然上游没给钱,付款条件未成就,我们凭什么付?
从表面看,这份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白纸黑字,无懈可击。但从实质看,它却是一场不对等的“权力游戏”:一方凭借优势地位设下规则,另一方只能让步接受。
“被告在资源渠道上占据优势,设置‘背靠背’条款,实质上是将回款压力和支付风险转嫁给已经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法官在判决书中穿透合同文本,直指矛盾核心。
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一锤定音的“司法指南”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这份批复明确规定: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约定的“背靠背”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对“批复”的阐释直击要害,精准打击。
这份批复的出台,源于近年来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频发——背后是大量企业因“背靠背”条款陷入困境的现实。它不是凭空而来的司法创新,而是对市场乱象的有力回应。
法官们深知,这份批复并非无差别地否定所有“背靠背”条款。它的适用有严格的前提:主体应分别为“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这就要求法院在适用时必须穿透审查,从从业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综合判定企业的规模属性。
为了查清混凝土企业的真实运营状况,做出公正裁判,刘鑫荣决定到现场去看看。面对法官,企业负责人满是焦灼,“账上只有100多万,一个月开销都不够……员工们还等着发工资”。
经过合议庭全面仔细核查,明确这家混凝土公司正是典型的中小民营企业,而被告则是在产业链中占据交易优势的大型企业。
“武汉中院根据《批复》判断,被告以‘背靠背’条款作为拖延付款的理由,合同条款明显有失公允。”刘鑫荣法官介绍。这条“背靠背”条款,在法治的天平上,已失去了支点。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终审判决的法槌落下,这份判决向市场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不偏袒任何一方,法院将以法治力量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判决不是终点,护航永不止步
判决为审理画上了句号,但司法的守护并没有就此结束。
案款执行到位后,2025年6月10日,法官们再次走进了那家企业进行回访。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感到欣慰。
“您看,这些材料都是案款发放后新采购的。”企业代理律师说,“刚好临近节假日,老板第一时间给员工发了补贴。我们又获得了新的银行授信,引进了新的生产技术,大家干劲可足了。”纠纷实质化解,企业不仅救活了,还有了更好的发展......
从个案出发,武汉法院的目光投向了更远处。为此,武汉法院主动联合市工商联,构建“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设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服务站。截至目前,该服务站已成功调处化解纠纷550余起。
从一条精准有力的“批复”,到一片沃土的法治守护,人民法院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以法治力量为民营企业“撑腰”,让广大企业真正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